6.26圍警總案|警員稱返工遭示威者打臉 嘴角生痱滋 感覺特別痛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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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察總部外,涉拳打腳踢一名打算進入警署的便衣警,因而就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被襲警員憶述,他返灣仔警署途中,遭一名高大的示威者拳打右臉,恰巧他當時嘴角「生痱滋」,故當時感覺特別痛;辯方指「痱滋」有機會自行破裂,質疑他沒在事件中受傷,警員不同意說法。
被告岑曉麟(25歲)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署外參與暴動,及襲擊警員張金福。
原本休假臨時被召返警署
被襲警員張金福供稱,他於2008年加入警隊,一直隸屬灣仔區公眾活動組。事發當天他原本休假,但晚上收到上司指示著他返警署,他抵達警總附近目測有達千人聚集。他行往警總途中,已有人向他說「阿sir返工呀」、「死黑警,X你老母,打X你」,及後他一直遭人追打。
身沾蛋液拿水刮自衛
張續指,期間一名高大的示威者從他右方,拳打了他右邊臉部一下,而恰巧他右邊嘴角「生痱滋」,故被打後感覺特別痛。及後張走到灣仔警署平台,並遭集結人士用雷射光照射,及擲雞蛋,他未被雞蛋擲中,但其衣服沾到蛋液,及後他拿起交通雪糕和水刮自衛。
警員去醫院唔係咁理想
張又憶述,他在平台期間,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及楊岳橋曾詢問他是否警員,他有向二人表明是警員。張稱他事後沒求醫,並解釋:「當時政治環境,警務人員去醫院唔係咁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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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張沒有受傷
辯方盤問時,質疑張為何未在補錄記事冊時提及自己受傷,未提及「痱滋」破裂,他同意當時只提及因為生「痱滋」,所以被襲時更痛。辯方指出,「痱滋」有機會自行破裂,質疑張沒受傷,張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 8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