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公務員考試10月舉行 明起接受申請 AO、EO今年9月新一輪招聘

撰文:鄺曉斌
出版:更新: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6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CRE)暫定於10月10日及17日舉行,或如有需要於10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7日)起報名參加。
另外,政府今日公布將於9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AO)、二級行政主任(EO II)、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上述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在CRE取得相關成績,才能符合入職條件。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6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CRE)暫定於10月10日及17日舉行,明日起接受申請。(資料圖片)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20至21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基本法測試試卷。

政府同時宣布,將於9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AO)、二級行政主任(EO II)、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招聘詳情將於9月另作公布。上述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成績,方符合相關的入職條件:

綜合招聘考試(CRE)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及

綜合招聘考試(CRE)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

此外,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是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政府今日公布將於9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AO)、二級行政主任(EO II)、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資料圖片)

會因應疫情調整考試安排

任何人士在9月申請有關職位時,不會被自動安排參加CRE。因此,有意2020至21年度招聘中申請有關職位的人士,如尚未具備所需的CRE成績(或同等成績)或有意應考基本法測試,則必須在上述申請時間內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調整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安排,並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公布。發言人提醒有意參加考試人士應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會在試場採取預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監考人員的健康,包括在試場入口設置體溫監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在試場內戴上口罩,以及擴闊考生座位之間距離等。如有需要,考試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及保持考生之間的社交距離。

政府表示,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用作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資料圖片)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暫定於12月5日舉行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亦暫定於12月5日在其他七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温哥華及悉尼。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將於本年稍後時間接受申請,現申請在香港應考的人士將不獲准再申請在香港以外地區應考。發言人指出,在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考試會按有關城市就疫情所實施的法規和措施而進行,並可能因應疫情而延期或取消。有關考試的最新安排會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內公布。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除非應徵者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的同等成績。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有關職位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申請人必須於本港時間8月20日下午5時前遞交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