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豁免員工飯堂及食肆員工 不受食肆禁堂食令限制

撰文:梁煥敏 曾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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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來襲,政府向食肆實施新一輪限制,當中包括於晚上6時起需要停止堂食服務,減低感染機會。惟推行首日,不少業界指操作上遇到難題,例如部份須24小時運作的員工飯堂,晚間無可能禁止堂食。
食衞局副局長徐德義今日(16日)宣布,因應部份業界及市民反映,決定豁免一些工作場所內的員工餐廳,及部分食肆內的員工在食肆內用膳不准堂食的限制。

食衞局副局長徐德義(中)表示,因為業界反映公司外出午餐有困難,豁免一些工作場所內的員工餐廳,及部分食肆內的員工在食肆內用膳。(張浩維攝)

徐德義表示,因為業界反映不少晚間需要工作而外出用膳的市民,的確有所困難,現時將增加可獲豁免的範圍,由於部份公司是24小時運作,或需要在員工在公司進食,相關食堂可給予員工用膳,但工作場所外受僱的食堂是不可對外開放,亦不包括工廠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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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餐廳食肆內的員工,亦獲豁免遵守禁堂食令,但前提是須在餐廳內,劃分指定員工用膳區域,並有適當圍封及標示,確保與顧客等公眾人士有明顯區隔分開。

此外,如果餐廳設外賣區讓顧客在食肆內等候取餐,只要用膳區及外賣區有清楚劃分,而顧客亦有正確戴上口罩,亦不算違法。

現時本港出現第三波疫情,政府引用第599F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推出新限制,包括要求食肆晚市不能堂食、只能外賣。

食衞局副局長徐德義表示,因為業界反映公司外出午餐有困難,豁免一些工作場所內的員工餐廳,及部分食肆內的員工在食肆內用膳。(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