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虐男案|指女被告性需求大每天都需要 男事主聽命買偉哥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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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戀情侶,女方涉指男方床事短促疑多加施虐案續審,計算機科學系一級榮譽畢業的男事主繼續作供,他指女被告的性需求大,每天都需要他,惟這是他的初戀,他在缺乏性經驗下好快完事,女事主不滿而多番虐待及打他,有次打著他的頭,他自言感頭痛但心更痛,最後聽從女友建議買「偉哥」以滿足對方,但強調他並無性功能障礙。
被告麥凱晴(39歲),事發時任職保險經紀,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29日在跑馬地一單位內5度襲擊及惡意傷害32歲的男事主X。
事主嘆初戀識著這樣的女子
X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透露,被告除了把他的頭撼牆外,亦曾用腳踢他。X坦言當時的頭感痛楚,但「個心更加痛」,又指他第一次結識女友,「估唔到識左個咁嘅人」。惟被告打他後,曾承諾不會再向他動武。
姑姐建議被告出資買樓惹不滿
他又透露於2018年8月15日,與雙方家人共進晚飯,席間X的姑姐建議,被告應在兩人買樓時出資,被告不同意。二人返回住所後,和被告鬧分手及把X趕走,並把X的個人物品扔到單位外。他之後獲准入屋,但需跪在地上。
被告又把兩人所買的戒指,扔到廁所,但未有沖廁。X在廁所內拾回戒指,但被告再把戒指不知扔在何處,X最終未能尋回。被告之後又用鐵凳打X的頭,X形容「成地都係血」。
被告性需求大每天都需要
X又透露,被告的性需求好大,「每日都需要我」。惟被告指X之前未有拍拖和沒有性經驗,好快完事,未能滿足她,因此游說他買「偉哥」。X才訂購「偉哥」,但強調無性功能障礙。
當時好愛被告
辯方問X,為何在被打後仍繼續返回該住所。X聲音沙啞地解釋,「唔想咁輕易放棄呢段感情」,又指被打後,「我都無話分手,我當時好愛佢」。
案件編號:DCCC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