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區議員辦事處作罷工罷課票站 民政局:開支不獲發還
港版國安法預料於短期內公布細節,有跨界別工會及中學生組織發起周六(20日)就反對港版國安法的罷工罷課公投。民政事務局周五(19日)晚上發聲明指,就有報道指有區議員的辦事處周六將會作為有關的投票站,重申維護國家主權等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當局又指,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若辦事處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如將議員辦事處作為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
周六的公投有至少30個工會參與,根據相關工會Facebook專頁中所列出的票站資料,屯門區議員盧俊宇、葵青區議員郭子健、荃灣區議員譚凱邦等的辦事處亦是票站之一。
民政事務局周五回應有關議員辦事處用作「罷工罷課公投」投票站時指,政府重申國家安全事務屬中央事權。港區國家安全立法不但不會削弱「一國兩制」,反而是鞏固了「一國兩制」,有利於保持社會安全穩定,確保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的城市。另外,當局又稱《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
當局又引述《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一般準則第1至3條中指,區議員不應做出任何危及或損害其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的能力的事情;區議員行事的方式,不應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以及區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不會令區議會的信譽受損。
此外,當局又稱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倘若議員辦事處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如將議員辦事處作為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的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