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索償案 再有6案就責任達成和解 尚有兩宗仍在磋商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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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六宗南丫海難引發的索償案達成和解。(資料圖片)

釀成39人罹難的2012年「十一」南丫海難,釀成逾百宗索償個案事,發至今快四年,今日再有六宗個案在高院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港燈一方庭上透露,再有六宗案件就責任達成和解,惟仍在討論索償金額,現時共處理116宗索償個案,其中104宗已達成和解,尚有2宗和解個案正進行磋商。

今次索償六宗個案,涉及死者包括港燈員工林嘉敏(30歲)和林妻劉文麗(26歲)、博愛醫院登記護士伍彩霞(57歲)、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年級女生區曉霖(20歲)、陳敏盈(24歲)、李泳梅。被告則包括「南丫IV」船長周志偉和船主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代表六名死者的律師指,已和港燈一方在責任上已達成和解,但對賠償金額仍有爭議,故案件押後明天2月2日再訊。

另外法官特別關注事件中一對遇難夫妻鄭先鑫(六十四歲)及陳巧鑾(女,五十五歲的遺屬最近入稟區院個案,因案件已轉介高院審理,金額不多,建議港燈一方嘗試和申請者達成和解,訴訟雙方表明會在今個月再洽談會否達成和解。

一對遇難夫婦的遺屬入稟區院,向涉事的港燈、港九小輪和船長等人索償,但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案件編號:HCPI 323、1037-10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