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涉殺6歲孫案 被告指外孫有病 擔心他長大後生活有困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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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涉於酒店房內勒死6歲外孫仔案,今(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其中拘捕婦人的警長供稱,婦人承認勒死外孫,又指外孫有病,擔心對方長大後,生活有困難,因此以身試法。而法醫則指,外孫的死因為被勒頸而窒息,吻合由背包的尼龍繩造成。

被捕後稱外孫有病

被告簡桂芳,54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指她於2018年3月18日,在香港謀殺6歲的鄭霆軒(下稱:鄭)。

警長羅振國供稱,被告被捕後被帶到灣仔警署。她曾稱外孫有病,擔心外孫長大後生活困難,又承認將孫仔勒死。

死者未有自衛造成的傷勢

法醫傅家聰供稱,於2018年3月20日進行驗屍,當時鄭身高120厘米,體重15公斤,身形瘦削。鄭的頸有長的瘀傷,雙眼和臉有紅色血點。法醫指,鄭的死因是因被勒頸而窒息,符合背包的尼龍繩造成。

法醫又指,鄭未有自衛造成的傷勢。此外,鄭的手腳等有多處瘀傷,但法醫指該些瘀傷屬輕微,並同意辯方所指,該等瘀傷常見於小朋友身上。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21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