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手機內兒童色情照後非禮小兄弟 侍應認非禮等罪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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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諾仁認在將軍澳一遊樂場以遊戲卡引誘男童。(資料圖片)

年青侍應在遊樂場以遊戲卡引誘接近一對10歲及7歲小兄弟,並把小兄弟帶到到後樓梯,並撫摸兩童下體,幸而兩社工見侍應行跡可疑報警,警方拘捕侍應時,發現侍應手機內藏其他兒童的色情的照片及口交片段,侍應認曾看過他手機內的色情照,一時衝動才摸男童。侍應今(12日)於區域法院認罪,法官下令將他收押至10月27日判刑,以待索閱心理報告。

被告洪諾仁,28歲,承認兩項非禮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4及5日,於將軍澳尚德邨,非禮10歲男童X,及X的7歲弟弟Y;另於3月5日管有30張兒童色情照片及1段列為第二級色情物品的男童口交片段。

社工覺被告行跡可疑揭發

控方案情指,今年3月5日,兩名男女社工在將軍澳尚德邨平台,見被告行跡可疑地帶男童到後樓梯,即緊隨被告,但只見被告在男童身旁玩手機,社工見被告表現慌張,故逗留觀察一分鐘,雖沒有發生任何事,但仍放心不下,最後決定報警。

警方到場截查,被告表示不認識男童,只在玩手機,警方搜查其背包,發現背包內只得遊戲機、海報、明信片及玩具。惟7歲的男童向警員表示,被告拍攝他的下體及脫他的褲子,而男童的10歲兄長亦向警員表示被告曾摸他下體。

被告稱摸男童後有向男童道歉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天他發現男童X用手機看影片,便叫X坐在他大腿上,因被告在案發前不久才看過他自己手機內的兒童色照片,一時衝動而摸男童下體5至10秒,X曾問他為何摸X,被告稱他有向男童道歉。

翌日,被告再到遊樂場,見到男童Y,他聽到Y想上洗手間便帶他如廁。當他見Y的下體時,他再次一時衝動,並以左手搭Y肩,右手則放入其褲子,並上下郁動15分鐘。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從未犯事,具中五學歷,父母在他3歲時已離異,現時與父、繼母、祖母及同父異母的弟弟。

案件編號:DCCC43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