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涉非禮兩中一生案 事主補習見同學坐被告大腿中間兼被摸
撰文:呂樂謙
出版:更新:
教學男助理涉非禮兩名中一男生,案件今(27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事主Y供稱,他與同學X到被告家中時,見被告要X坐在其大腿,X嫌「太基」拒絕,但最終坐到被告大腿中間,Y又見被告觸碰X的大腿內側,之後又觸碰Y以向X作示範。Y在盤問下又承認,當時房間並無位置可供X坐。
被告馬文煒,32歲,被控5項非禮罪,指他於2019年5月底某天,在何文田一學校非禮男童,並分別在同年6月某兩天,在其住所非禮男童X;及在5月底某天,於住所非禮男童X及Y,兩男童均為中一學生。
當時房間無適合位置供X坐
男童Y供稱,去年5月某天,與X 同往被告位於大埔的住宅補習4小時,當時被告曾叫X 坐在被告的大腿上,但X指動作「太gay」拒絕,但最終同意坐在被告大腿之間;唯Y 亦承認,當時房內並無其他適合X 坐的位置。
被告解釋觸碰十分正常
Y 其後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X 有用粗言指責被告觸碰他大腿,被告曾解釋指有關觸碰十分正常,又指他扣住X只是避免他「郁黎郁去」,又曾觸碰Y 的大腿作示範;Y指當時覺得很癢並有發出笑聲。辯方再追問Y,指被告是否只是將雙手扣住X 腰部,防止X 滑落地下,並間並沒有作非禮行為,Y 不同意,並澄清指被告亦有伸手觸碰X 的大腿。
曾聽X罵被告死Gay佬
辯方亦質疑Y的供詞,指被告只是當Y 坐在凳上滾來滾去時,無意中觸碰到Y大腿外側;Y 不同意。
Y 承認遭被告觸碰後有感到害怕,唯沒有跟X 討論事情;Y 亦稱曾聽過X 在學校責罵被告「死Gay 佬」,又稱遭被告摸下體,並要被告距離他八個階磚;當時被告曾解釋是誤會。
案件明續。
KCCC 289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