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5青年重陽節涉堵路被捕 兩人帶備竹棍木梯等准守行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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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男女涉於去年重陽節在屯門一帶以竹棍、木梯等堵路,以抗議《禁蒙面法》,事隔近半年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管有物品意圖破壞財產等罪。案件今(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兩人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2年,另外兩人則押後至7月20日再訊,期間與控方商討會否以相同方式處理。餘下的一人則否認控罪,案件定於8月24日開審,料需時2天。被告均獲准保釋。
五名被告依次為甘嫚婷(21歲)、17歲蔣姓少年、布凱軒(19歲)、曾錫希(19歲)及趙展東(27歲)。5人原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指他們去年10月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鄉事會路交界,留下四根竹棍、兩把木梯及一把太陽傘,使在該地點的人或車輛受到阻礙、不便或威脅。甘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破壞財產罪,指她於同日同地保管裝有黑色液體的氣球,一些空的氣球、一瓶黑色液體,意圖用該些物品破壞另一人的財產。
甘嫚婷與布凱軒今同意案情,獲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對兩人撤回控罪。17歲少年選擇不認罪,另兩人則再押後答辯。
案情指,案發時約30名身穿黑衣的蒙面者包圍警車前方的士及巴士,警方驅散時眾人四散。被告先後被警方追截,甘嫚婷及布凱軒當時戴上面罩、手套等。警方從甘的背囊搜出涉案的氣球及黑色液體,化驗後證實非腐蝕液體,並在現場檢取竹棍、木梯及太陽傘。
案件編號:TMCC4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