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楊潤雄:全國性法律學生需要認識 與政治扯不上關係

撰文:麥凱茵 李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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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表決提請全國人大常委立法後,將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在香港實施。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早(23日)表示,若《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並將在港實施,有需要讓下一代認識,「點樣保障及維護國家安全係每一個人嘅責任嚟,不單係教育工作,相信嚟緊會全港推行」,強調做法與讓大家了解《基本法》、憲法一樣,與政治是扯不上關係。

楊潤雄5月23日接受兩個電台的訪問,期間談及《國安法》。(廖雁雄攝)

「港版國安法」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由香港特區政府公布實施;特首林鄭月娥昨(22日)從北京回港後,率領一眾主要官員見傳媒,指會配合人大立法。

「香港市民作為中國人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早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被問到《國安法》一事。楊潤雄回應稱,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份,「國家嘅安全,香港係有責任。香港每一個市民作為中國人有責任一齊去維護。」而過去一年香港曾發生很多事,他說:「無論行政定立法都做唔到《23條》本地立法,咁國家安全係睇到漏洞、不足」,同意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能夠補足法律制度的不足。

國家安全教育是生活一部份

條文內列明要推動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會如何處理?楊潤雄認為,《國安法》提到的國家安全教育不單是教育局的責任,除了學生外,全港的市民也有必要認識,「點樣保障及維護國家安全係每一個人嘅責任嚟,不單係教育工作,相信嚟緊會全港推行」,強調做法與讓大家了解《基本法》、憲法一樣,與政治是扯不上關係。他重申,《國安法》是全國法律,學生未來在香港成長、生活,或者在國家發展就有需要認識《國安法》。

盼港人理性檢視條文作理性討論

有人認為《國安法》是會以言入罪,課程會否不容討論?楊潤雄反駁,《國安法》與以言入罪是兩碼子的事,「喺《基本法》之下香港嘅權利仍然受到保障,大家可以放心」,法例並非要限制港人自由或權利,而是要保護國家安全,呼籲大家可以理性檢視條文再作負責任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