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報稱警署內被強姦 鄧炳強:會以假口供拘捕 事主潛逃已通緝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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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警察課去年10月22日接獲律師報案,指一名18歲少女於9月27日在警署內被強姦。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12日)出席元朗區區議會,稱會就「落假口供」向她作出拘捕,但稱她已潛逃,現正通緝。
去年有律師到警署報案,指一名18歲少女在荃灣警署遭強姦。其後,警方發言人在去年11月9日回覆指,投訴警察課於10月22日收到一名律師代表報案,指其當事人聲稱於9月27日在荃灣警署內被強姦。
其代表律師去年曾發表聲明,指法醫已從終止懷孕手術後,從胎兒取得DNA樣本作檢驗。
稱事主已潛逃
鄧炳強今日在會議中表示,已獲律政司指示,會就「落假口供」向事主作出拘捕,但稱她已潛逃,現正通緝。
消息指,涉事少女在去年10月22日報案後,已於11月9日離港,期間警方一直有向其代表律師交代調查進度。消息人士說,警方根據資料翻查閉路電視畫面,發現少女並沒有在其供詞中提及的日子,在荃灣警署出現過,其口述資料與該警署內的佈局亦有出入,經調查後認為有人給予假口供。據悉,由於起訴涉報假案只得半年追溯期,警方已於4月20日向法庭提交控告文件,並已向少女發出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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