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二號橋衝突|兩中大生與另兩人同被控暴動 案件將轉區院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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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一帶去年11月爆發衝突,反修例運動示威者與警方對峙多天。4名於同月12日被捕的學生,日前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兩人就讀中大。當中亦有被告因涉戴上防毒面具及疑攜有鐳射筆,而被控違反禁蒙面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午(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眾被告獲准以5千至1萬元保釋。
四被告中兩人是中大學生
3男1女被告:中大學生陳起行(21歲)、理大學生李俊晧(24歲)、IVE學生張俊浩(18歲)及中大女生鄧希雯(23歲)。他們同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黃亭陶及其他人參與暴動。據悉,黃亭陶為中大女學生,早前獲批警署保釋,但其後沒有報到。
3名被告並戴有防毒面具
其中,陳、張、鄧各自被控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陳與鄧同日同地使用一副護目鏡,及一個連有兩個濾罐的防毒面具,而張則使用一副護目鏡及一個連有一個濾罐的防毒面具。張再另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眾被告獲准以5千至1萬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往警署報到兩至三次,及須居於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STCC10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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