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人網」涉經營色情事業案 3男女管理人依靠妓女為生罪成
網上援交論壇「香港大人網」,被指當中的成人討論區,有收取男性貴賓會員年費,讓男性特級貴賓直接聯絡女會員及商討性交易,該網的創辦人及兩名管理人,因而被控依靠妓女為生等罪名。三名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法官今裁定三名被告一項依靠妓女為生罪成,現押後至下月10日,以候三被告的社會服務令才判刑。
三名被告:馮家俊(32歲)、司徒嘉暉(29歲)及蔡嘉怡(24歲),否認依靠妓女為生罪。
控方案情指,香港大人網是網上社交平台,提供財經、時裝、新聞等資訊,該網亦設有一成人討論區,其中女性會員可免費加入,男性則分貴賓會員及特級貴賓會員,貴賓會員年費550元,特級貴賓年費8000,但可直接與女會員商討交易及觀看她們的性感照,獲得她們的性喜好及交易條件等資訊,兩類男性會員並均能透過與女會員性交,「認證」她們的性表現和服務質素,然後在網站張貼有關女會員的意見。
警派男女警員登記成會員搜證
警方派出男女警登記成為香港大人網會員並搜集證據,並分別拘捕三被告。首被告是網站伺服器租用人,負責收取男會員會費,收會費戶口有達180萬元,其電腦及手機亦發現網站運作有關的訊息。次被告則是管理成人討論區的助理版主,他聲稱於2013年登記成為該網站會員,只是義務管理成人討論區,從無收報酬。第三女被告是女會員,被指有賣淫及參與「評級」,並介紹女會員加入,不過她亦強調從未收錢。
三名被告均無出庭自辯,他們的律師強調三人均非淫媒,即使男會員主與與女會員聯絡,女會員也可以不理對方,網站又無向女會員收費,沒有證據顯示網站有操控女會員,又接網站僅為交流網站,認為控方指控不成立。
官指三被告知悉網站與賣淫有關
法官裁決時指,首被告知悉所經營的生意與賣淫有關,且會帶來收入來源,故屬依告妓女維生,至於次被告雖然辯稱只是協助營運網站,但認為他明知其行為會令網站更賺錢,至於第三被告的角色是招攬援交女子為成員,亦知首被告的網站會有利可圖,故亦裁定她罪成。
案件編號:DCCC19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