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總主席貝鈞奇入稟 求不遲於9月30日舉行總會年度會議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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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足總主席貝鈞奇今(8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將原訂於今年3月31日舉行的香港足總年度會議押後至不遲於今年9月30日舉行。同時,貝鈞奇亦向高院申請,將原訂在3月31日會上公布的足總收支帳戶資料和財務狀況表一併押後公布。

入稟狀未有詳細交代申請延期的原因,未知是否與近期受肺炎疫情影響,香港足球代表隊未能出賽,或港超聯等本地足球聯賽停擺有關;而根據《公司條例》610條,私人公司須在每一個財政年度的限期內召開一次年度會議,違反規定者即屬違法,有機會被處以第五級罰款。

案件編號:HCMP 3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