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拯救行山人士失足墮崖身亡 其妻等入稟向消防處索償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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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在馬鞍山吊手岩拯救一名休班機場特警與其女友時,失足墮崖殉職,去年經死因庭裁定死於意外,其家於入稟高等法院,指消防處有疏忽,要求處方賠償。

原告為邱少明的違孀劉靜瑜和另一名遺產管理人Tao Lai Ying ,答辯人為消防處(由律政司司長代表)。入稟狀稱,邱在2017年3月22日的意外中殉職,違反了與邱的僱傭合約和作為僱主應負的法律責任,以及有所疏忽,從而導致意外發生;入稟人因而現向處方追討所有有關的賠償。

死因聆訊中透露,該對情侶往遠足時,路過一處「懸崖危險,勿前進」牌後繼續前進,最終被困並報警求助。惟消防員到現場拯救至深夜,又遇上大雨和大霧,期間邱失足墮崖,最終不治。而其他消防員最後亦有把兩名被困人士救出。

案件編號:HCPI 1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