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澳門稱收港府通知 在澳完成醫學監察港人抵港免再檢疫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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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稍為緩和,政府上月底宣布由內地、澳門及台灣入境的強制檢疫令延長多一個月至6月7日,但會與內地及澳門當局商討,針對已隔離14日、檢測呈陰性的人士,返港後可縮減檢疫期。澳門衛生局今日向傳媒表示,收到港府通知,若有港人在澳門完成醫學監察,抵港後將毋須檢疫14日。
根據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定由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者要檢疫14日,港府早前宣布將延期至6月7日,但放寬豁免的範圍,亦擬修例,容許在特定情況下,由內地及澳門返港者可縮短檢疫期。
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今日接受當地傳媒時率先透露,收到本港衛生署通知,一些在澳門完成14日醫學監察的香港居民,將豁免他們返港時再隔離檢疫14日,而新措施只限本港居民。
她表示,根據署方通告,放寬條件要求在澳門的香港居民完成醫學監察當天,或第2天需要到達香港;回港前沒有到過澳門的醫療機構或接觸過確診患者等。
食衞局:與粵澳兩方商討互認檢疫要求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按現行機制,衞生署會不時向澳門衞生當局更新本港最新安排,署方已於4月28日向澳門方面告知有關《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第2號)規例》的內容,包括衞生署署長獲賦權可在適當時間對從內地或澳門抵港的人士,若符合指定條件(包括持有證明在當地完成不少於14日的檢疫)及已對「2019冠狀病毒病」測試呈陰性反應,署長有權取消該等人士的檢疫令。
發言人表示,就三地互認檢疫要求的具體操作,政府會與粵澳兩方商討實際安排,並會稍後公布詳情,包括實施措施的具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