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人案批示威者 法官郭偉健原處理另一反修例案 今突「換官」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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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炮轟反修例運動示威者,做法引起各界熱議。根據司法機構日前的網上審訊表顯示,郭官今午原定處理一宗涉反修例運動的案件,涉案的士司機被指藏40枝汽油彈,惟案件改由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
司法機構回覆時解釋,區域法院首席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官審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

被告涉管有汽油彈等 今申請被拒

涉案被告為曾偉龍(31歲),被控1項串謀縱火罪,以及1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物罪。串謀縱火罪指他於去年10月17日至20日,在香港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交替控罪則指,他於10月20日在大埔管有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和2個點火器。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3日再訊,以便被告處理法援申請,其保釋申請再次被拒,被告至今已還押超過半年。

法官郭偉健原今日下午處理區域法院一宗反修例相關案件,但改為由另一法官處理。

辯方在案件開始前 才知由另一法官處理

根據司法機構的網上案件審訊表,於星期日時仍顯示該案由法官郭偉健處理。惟今日改為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案件審訊表亦作出更改。而郭官仍在區域法院仍有案件需處理,但不涉反修例的案件。

至於明日的反修例相關案件,同是由法官高勁修負責。

據了解,辯方並沒有就本案作換官申請,而辯方亦在案件開始前不久才得知案件改由高官處理。

司法機構回覆指,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法官郭偉健審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

郭官上周五形容示威者 作出「文革式」極端行為

郭官上周五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炮轟反修例運動的示威者,指他們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作出「文革式」的極端行為,又形容他們所作所為屬「恐怖主義行為」,更指這些人作出這些醜惡行為,還自稱追求民主的人士,實為諷刺。他更形容該案被告是去年社運中「不自願的被犧牲者」,又指他被社運弄至奄奄一息、滿身鮮血。有關判詞今已上載於司法機構網站。

案件編號:DCCC 144/2020

被告洪震在將軍澳斬人,認三項傷人罪,被判入獄45個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