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以長者八達通乘搭港鐵和藏錘 少女准3000元保釋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去年10月31日旺角爆發警民衝突,警方驅散示威者時截查一名19歲少女,並疑搜出錘及長者八達通卡。警方調查後對少女起訴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沒有按港鐵附例繳付車資兩罪,今(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吳家雯(19歲,報稱游泳教練)被控於去年10月31日中午,使用長者八達通乘搭港鐵牛頭角站至鑽石山站;並於翌日在九龍亞皆老街富都大廈外攜有一把錘。

據了解,警方於去年11月1日零時多見被告跑向九龍城方向,遂加以追捕,並搜出涉案物品。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並須守宵禁令等。

另兩男一女被告 遭控意圖摧毀財產、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罪

另外,兩名報稱文員的男子李梓晟(22歲)、譚浚文(24歲),以及報稱網媒記者的女子郭穎彤(24歲)分別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控罪指,李於去年10月31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攜有兩支噴漆;另兩人同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近彌敦道交界分別襲擊及故意阻撓督察(編號:21982)。

3人暫時毋須答辯,此案押後至同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眾被告均獲准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並須守宵禁令等。

案件編號:KCCC661、6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