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指妻要照顧幼子 女兒被安排同床 5歲起遭父非禮7年
育有4名子女的清潔工,因長子智障,妻又要照顧年幼子女,故安排排行第二的女兒與他同床而睡,惟他卻趁機非禮女兒,女兒首遭侵犯時僅5歲,至她11歲時社工得知她仍與父同床睡,查問下,始揭發女童已不止一次遭父性侵,更發現父有時更趁母親煮飯時舐女兒下體。清潔工今(1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名,法官決定先為事主索創傷報告及為被告索心理報告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5月29日。
被告42歲,報稱清潔工人,承認3項非禮罪,指他於2012年至2019年3次非禮X,X最早在5歲時遭被告侵犯,而最近的一次侵犯事件時X已11歲。
X自5歲起與父同床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於1999年結婚,二人育有4子女,被告長子為智障人士,X排行第二,現年已12歲。被告與X自2012年,即她僅5歲時已同睡一床,而被告的長子則睡在同房的上層床,兒童中心社工去年與X談及性議題時,得知X仍與父親同睡一床,曾向X母親及被告建議二人不應再同床睡。
X指被告會隔內褲摸她私處
社工後來就此事再向X查詢時,X透露自幼稚園時期已遭被告侵犯。X及後向警方表示,去年7月1日與被告同床睡時,被告伸手進X的短褲內,隔著X的內褲摸她私處2至3分鐘,X事後曾向母親表示不想再與被告同睡。
與被告獨留在家再遭非禮
X進一步透露,被告曾於2015年至2017年間,趁他與X獨留在家時,分開X的雙腿,用下體磨X的下體4至5分鐘,被告至得知長子返回家中才停止。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曾趁X母親煮飯時,走進房間並舔X的下體5分鐘。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否認侵犯X。
稱要照顧子女才作出不恰當行為
辯方求情指,因為妻子要照顧剛出生的幼子,而X要照顧智障的兄長,所以才會有涉案的分房安排,被告在案發時既要照顧幼子,又要照顧X及長子,所以才會做出案中不恰當的行為,他現已感到非常後悔。
案件編號:DCCC9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