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成見恭介為避隔離虛報囚3月 另兩漢違檢疫令亦判囚
首名因為違反檢疫令而被判入獄的外賣男成見恭介,今(30日)在粉嶺法院認罪並被判入獄3個月,成為首名因為違反檢疫令而被控及被判囚人士。他被捕後稱,當時向護士提供假地址,是想避免被送入隔離營,他求情時又強調自己檢測呈陰性,希望能罰款了事,並想即時釋放,惟裁判官蘇文隆卻直斥他行為自私,認罪亦要判監3個月。
西九龍法院今亦有處理另二宗違反檢疫令的案件,兩被告均於2月份檢疫期間欲回內地,今認罪後分別被判入獄10天及6星期。
2月起開始實施檢疫安排
新冠肺炎自今年1月在武漢爆發後,香港於今年2月8日起開始實施對從內地來港人士,即使本地居民,從內地來港,亦要強制隔離檢疫14日,及至今年2至3月份,疫情開始在世界多國擴散,亦延伸至更多亞洲及歐美國家。雖然有關規定自2月份已推出,並一直有指有人違反規例,但衛生署至上周才正式提出第一宗檢控。
完成檢疫期才上庭
被告成見恭介(31歲),被控於3月8日在深圳灣口岸港方岸區入境大堂,明知地向執行《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的授權人員即註冊護士,提供虛假的接受檢疫地址。
他完成14日檢疫期,於上周一(23日)才正式被落案起訴,及在屯門法院提堂,他當時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今天在粉嶺法院再提訊時認罪。
19歲起患抑鬱症
被告今並無律師代表,在庭上求情中途又把口罩拉至鼻下,強調完成了14日天檢疫令,檢驗結果亦呈陰性,期間沒有症狀,被告急於離港為探契媽及女兒。
被告又透露19歲開始患有抑鬱,需要服藥,最近一次覆診是上周三,現時不用接受入院治療,他又透露自己曾離婚,在元朗區送外賣,又對裁判官說:「希望罰款,當庭釋放。」
官提量刑起點為4個月
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縱使被告沒受感染,但新冠肺炎有潛伏期,未經詳細檢驗並不能確保是否確診。他續道,被告返港後向醫護報假地址,罔顧社會安全,一開始便無心配合政策,或會令醫護人員的努力徒勞無功,後果堪虞。他斥被告自私,以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判刑。由於被告今天才認罪,只獲四分之一扣減,最終須入獄3個月。
為免入隔離營虛報地址
案情指,被告3月8日經深圳灣入境,護士要求他填寫檢疫表格時,說明強制檢疫令的要求,包括須如實申報住址及不可離港等。被告當時報稱居於在元朗某青年宿舍。惟兩日後在深圳灣口岸離境時被截查,其後被送往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隔離。他在警誡下認犯事,解釋自己居無定所,兩年前開始流落元朗街口,為了避免送入隔離營而填寫假地址。
除了本案外,西九龍法院今亦處理另一宗違反檢疫令有關案件,被告認罪被判入獄10天。根據現行法例,違反檢疫令最高可被罰款2萬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案件編號:FLCC58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