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亂中涉水樽擲警案 被告聲稱無襲警 被捕時警要他跪下感侮辱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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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二旺角騷亂事件,「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涉嫌在當晚被指襲警被捕,陳否認控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續審,陳出庭自辯時稱,當晚凌晨約二時時,他從網上片段觀看到騷亂事件的片段,得悉警方開槍,覺得事態嚴重,並說:「係香港無試過集會情況下,有警察係鬧市開槍。」惟他到達現場,甚麼也沒有做過,便遭警員拘捕及指用水樽掟警員。他之後更被要求跪低,令他感到受辱。
被告陳柏洋(30歲)供稱,他在今年2月9日凌晨,只是帶住頸套及手套便趕到現場,當時涉案警員聲稱遭人用水樽掟到的時候,他正站在彌敦道馬路上人群後兩排位置,他稱前方有一名黑衣人對警員掟水樽,該人之後經過他左後方逃離,警方卻誤會他是施襲的人,並想將他拘捕。
被警員要求跪低感侮辱
被告稱他當时「無做過任何野」,卻被警員喝罵,警員更要求他跪低,他認為有如侮辱,因此當下只是奮力保持平衡,並說:「我純粹唔想跪低」。他又說,當晚警方將他拘捕及柙送警署後,曾要求他脫衣搜身,惟他脫光所有衣服後,警方卻沒有搜身。
被告被控襲警及拒捕罪名。警員關光華早前供稱,他在彌敦道和奶路臣街執行警務時,遭人兩度以載住水的水樽襲擊,他追捕襲擊他的人士並拘捕了被告,惟被告抗拒拘捕。被告被捕後作醫療檢查,其胸口有一處5厘米大的瘀傷,膝部亦有2厘米長的擦傷。
案件編號:KCCC51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