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護案】被告稱未離婚 事主知懷孕後︰「我們不如盡早解決」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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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護果刀插已婚舊愛案續審,29歲女被告簡媛茌今出庭自辯指,她自爆自己在2008年結婚,2012年與丈夫分居,至今未離婚,後來從微訊認識案中男事主鄭柏堯(37歲),二人發展成情侶。她於2015年8月發現自己懷有鄭的骨肉,惟鄭居然提出:「我們不如盡早解決。」她在庭上哽咽地,流着淚說:「我很失望。其實我當然想要BB,因為我要尊重生命,如果我不要BB,我以後如何在醫院救人。」
女被告又提到,案發當晚,她從鄭手機發現有援交女子資料而發生爭執,鄭曾用手捏她的頸部至幾乎喘不過氣,她出於自衛才用銀色餐刀刺他兩次,她坦言:「我由頭到尾沒有諗過事件搞成這樣。」

被告簡媛茌今出庭自辯。(資料圖片)
赤腳踩滿一地玻璃碎片,緩緩的往前走,就算前方是懸崖,也血流不止,用多少麻醉劑也無補。
女被告簡媛茌案發前一天在面書貼文

女被告供稱,她是為家中獨女,2008年9月已婚,但2012年分居,至今未辦理離婚手續,案發時就讀浸會大學普通護理高級文憑第一年課程,並獨居於上水全幢村屋內。

庭上透露,女被告在案發前一天在她的facebook上載一張塔羅牌圖片,上有刀插向心臟的圖案,發帖上寫着:「赤腳踩滿一地玻璃碎片,緩緩的往前走,就算前方是懸崖,也血流不止,用多少麻醉劑也無補。」

被告承認她曾在facebook曾貼上該圖及文,但否認她因不高興及想鄭往找她而貼上,她反稱,早在案發前二、三天,她已與鄭約好見面。事實上,她與鄭的關係,早在去年初已開始發展。

事主曾以妻懷孕為由要求分手

被告說,她於去年1月透過「微訊」認識鄭,並知鄭已婚,鄭曾透露和妻子婚姻不如意,她受鄭誠意和可靠打動,二人成為倩侶,鄭聲稱這是他第一次婚外情,同年3月,鄭妻揭發二人關係,她因深愛鄭,決定繼續這段關係。

2015年6月鄭稱妻子懷孕,要與她分手,鄭又一直拖着她的手,表示大家雖不再是情侶,仍會繼續關注她和愛錫她。她在6月尾獨自到了南韓首爾散心,鄭卻瘋了般找她,她回來後兩人和好如初。

男事主知她懷孕說:我們不如盡早解決

可是8月尾,鄭稱與妻去日本旅行,被告對鄭妻懷孕仍旅行感奇怪,鄭才認其妻沒有懷孕,二人曾爭執,不久後女被告發現自己懷孕6周。

被告形容鄭知她懷孕又驚又喜,惟鄭又說:「我們不如盡早解決。」被告稱她很失望,當時工作壓力很大,她最後尊重鄭意願,2015年10月22日進行墮胎手術。她指事後鄭似想補償她,仍對她很關心,去年聖誕節她向鄭攤牌,鄭只說愛有很多種類,又說仍喜歡被告,不想分手,鄭之後反對被告更好,並主動報告行蹤。

被告故意把事主的衣服照傳給事主妻。

被告故意讓事主妻知事主在她家

案發當天下午四時許,鄭駕車到她家。鄭稱服了藥,上她的床休息,惟被告突心血來潮,拿鄭手機看,發現他在網上瀏覽一個叫Chan Gloria 女子,又看到他與契妹Emma的通訊記錄,更發現鄭手機內有很多援交女子的資訊和價錢。

被告稱她大怒下用自己手機傳了一張鄭外套和皮帶的相給鄭妻,令鄭妻知丈夫在她家中,不久鄭妻來電,並問:「你畀番我老公聽!」被告答:「唔得。」便掛線。

女被告表示,她待鄭醒來即追問他與電話中女子的關係,他一直兜圈,女被告一怒下用打火機燒着男事主的藍色恤衫,她指鄭突用手緊揑她的頸部令她不能喘氣,其後,男事主突然放手走回房間,被告追問為何他要欺騙一個女子,他即用衣架連鐵通擲向她,她此時取出一把生果刀刺向他左背,他即「哦」了一聲,二人爭扎間,刀鋒曾磨傷她手腕,二人在房中互相推撞,她的雙膝、腳背、手肘擦傷。期間他突起腳踢她令她倒地,被告即撿起生果刀再刺男事主,之後她駕車送鄭回家。

事主拒絕去醫院免把事鬧大

女被告供稱,她和鄭離開上水的住所時繼續爭執,她更懷疑鄭與契女有染,又將車頭的雜物如煙火缸等拋出車,鄭突爬到司機位,踢她出去車外,她當時唯一想到便是坐在他的大腿上。 惟二人最後協議不要將事搞大,故她駕車到健明邨停車場時,即使她手腕被刺傷流血,她都答了割脈受傷。

被告又說,她提提出送鄭去醫院,鄭說回家洗完澡便無事,她又強調在事發時雖然知鄭受傷,但無留意他流了很多血,加上鄭已說明不去醫院,所以她便駕車送他回家,她亦意識到男事主不想搞大件事。

被告否認4項有意圖傷人及1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她於今年1月12至13日用餐刀插男事主腰及胸口。

女被告自辯完畢,案件押後下周三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 3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