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護案】刀插舊愛 女學護被裁定表證成立 明天展開自辯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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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簡媛茌今出庭自辯。(資料圖片)

女學護生果刀插已分手的已婚男醫療用品銷售員一案,控方今完成所有證供,女被告被裁定四項意圖傷人和一項刑事恐嚇罪名表證成立,女學護將於明天上午作供。

女被告簡媛茌,29歲,透過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作供指,因今天身體不適,要求押後明天才作供,獲法庭接納。

男事主恤衫被燒出一個洞

控方今傳召政府化驗師陳凱耀博士(譯音)作供指,他曾於今年1月18日檢驗男事主鄭柏堯一件燒了一個洞的藍色恤衫,上面有微量殘留的丙酮,丙酮屬高度燃料物料,多在洗甲水、油漆或天拿水找到。

另當日在將軍澳醫院向男事主問話的警員作供指,他於2016年1月13日早上8時57分到達,10時15分離開,期間男事主睡在病床上清醒,慢慢地接受問話,並指於2016年1月12日在旺角朗豪坊放工後,先返將軍澳健明邨停車場取私家車,下午4時到被告位於上水的家中,替她執屋時被告突在他的背部插一刀,雙方就感情發生糾紛,被告見他受傷,由她駕車返回健明邨停車場。

被告致電事主母稱男事主「有負於她」

期間男事主媽媽收到被告的電話,指男事主「有負於她」,便掛線。凌晨4時被告和男事主到達停車場後又發生糾紛,再插男事主一刀,男事主搶回刀子拋出車外。

案件編號:DCCC 3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