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涉騙購百萬勞力士提堂 店員覺可疑報警 15歲少年取貨被捕

撰文:呂樂謙
出版:更新:

15歲學生涉以社交軟件向鐘錶店接洽,以逾百萬元購買3隻勞力士手錶,全部以支票付款,疑想藉銀行核實過數程序的時間,先到店領走貨品,惟有店員對交易起疑報警,少年到店取貨時被捕,警方亦從而再拘捕兩名疑與案有關的男子。3男被控串謀詐騙等罪名,案件今(11日)在沙田法院提堂,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本月16日再提訊,以便警方安排認人手續。

三名15至30歲被告被控串謀訛騙罪,在沙田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涉出示過銀行過數紙訛稱已付款

三名被告:姓陳15歲職訓局學生、17歲姓張無業男子,和陳漢樑(30歲,無業)。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在本年3月8日至9日間,在香港串謀欺詐三間鐘錶公司的職員,即不誠實地出示一些銀行過數單來訛稱款項已付給相關的鐘錶公司,並由15歲姓陳學生負責取貨。

第三被告另涉藏毒

第三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和管有適合於及擬用於作吸服危險藥物的設備罪,指他3月9日在紅磡九龍海灣酒店1211號房管有危險藥物,即1克呈結晶體狀的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及兩個冰壺。

其中一店覺可疑預先報警

控方透露,首被告在3月8日透過Whatsapp 聯絡三間鐘錶公司,要求購買三隻分別為28萬、54.8萬、57.9萬的勞力士手錶,但稱希望使用支票支付。由於手續上支票過數需要數天確認,三間鐘錶公司均拒絕將手錶交予前來取表的首被告,其中一間公司更懷疑首被告使用假身份證而預先報警。

第三被告酒店房發現小量冰毒

警方在現場拘捕首被告,警誡下首被告稱會與次被告在旺角一商場內交收;警方隨即往該處拘捕次被告和在場監視的第三被告。

搜身過程中警方於第三被告身上搜出紅磡九龍海灣酒店房卡,到場蒐證時搜出屬於第一被告的假身份證副本、假過數紙及小量冰毒及用具。最終警方亦證實該三張支票均為不能兌現的空頭支票。

案件編號:STCC 4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