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天水圍兩男塗鴉隧道兼與休班警爭執 簽守行為及賠款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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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去年7月於天水圍目睹有人在行人隧道塗鴉,雙方發生爭執,兩學生涉以手機及雨傘襲休班警,最終3名青年被控刑事毀壞、普通襲擊等罪。案件今(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批准其中兩名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並須各向路政署賠償950元維修費及繳付500元堂費。餘下的被告則否認普通襲擊罪,張官批准控方的匿名令申請,案件排期於本月24日預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一名17歲男生否認襲擊罪候審
三名被告依次為廖運良(26歲,電梯維修學徒)、同為17歲的陳姓及徐姓男學生。廖及陳共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31日在天水圍天秀路足球場附近的行人隧道,損壞該隧道的牆壁。陳及徐另各自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們同日分別在天秀路足球場附近行人隧道,及天秀輕鐵站襲擊休班警務人員X。
廖及陳願意簽保守行為,控方申請撤回兩人的控罪,獲張官批准。
休班警長左前臂及胸口有觸痛
案情指,當晚近10時,一名休班警署警長跑步期間,目賭廖在行人隧道噴上「連」字,旁邊另有「天」、「悅」兩字。廖質問休班警看什麼,對方則拍照及報警,廖隨即快步離開。而休班警尾隨時,發現陳在行人隧道的另一處塗鴉。廖、陳二人交談數句後,廖把噴漆交予一名女子再走開。
其後,陳突然衝向休班警喝叫,大力打對方的左手。他被推開後,仍衝前把手機壓到休班警臉上。有路人幫忙截停兩人,他們一度嘗試逃走但不果。警誡下,廖承認塗鴉,陳則保持緘默。涉案休班警被診斷出左前臂及左上胸口觸痛紅腫。
第三被告否認普通襲擊罪,控方早申請隱去涉案休班警的姓名,張官今表示批准,詳細理由或留待日後審訊時解釋。
案件編號:TMCC21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