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內脫光衣服被迫買療程 女顧客稱感覺如被強姦 反抗都無用
撰文:鄧子盈
出版:更新:
兩名於銅鑼灣水凝美聚美容院工作的職員,涉嫌在女顧客接受療程時,要求顧客脫光衣服,然後稱顧客乳房有可能變異成淋巴瘤的腫塊,迫顧客購下6萬及4.2萬元的療程,因而被票控以具威嚇的營業行為,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女顧客稱她在一絲不掛下被職員威迫簽卡購療程,感覺有如被強姦,反抗都無用。
兩名被告:按摩師關嘉兒及經理凌碧宜,均於於銅鑼灣的美容中心水凝美聚工作。控罪指二人在去年1月5日及7月24日,在美容中心令女顧客關嘉瑤先後購下6萬及4.2萬元的護理套裝。
女事主關嘉瑤供稱,她去年初獲朋友送贈涉案美容院的優惠劵,到案發地點接受療程,她被要求脫光衣服,只以毛巾包裹身體。不料,她在近一絲不掛的情況下,首被告先指優惠券已不適用,繼而開始推銷其他療程。
事主稱簽下單據只為脫身
關續稱,首被告推薦她用消脂機後,又突然稱她的胸部有別,按壓其胸部後,問事主是否有硬塊,關承認有關組織在月經來潮時更覺明顯。首被告遂看到事主腋下有粒塊,懷疑事主淋巴不通,患淋巴瘤。事主憶述,自己當時陷入驚慌,深怕自己患上癌症,而首被告亦趁機向她推銷一項價值24000元的按摩療程,聲稱可「推散硬塊」,惟事主堅拒。
次被告其後進入按摩房,加入游說行列,更疑似挪走關的信用卡,並在未得關同意下收取該療程。關稱,被告持信用卡單據回來,要求她簽署,並聲稱賬已付,沒法退還,簽署都只是例行程序。關稱她當時一絲不掛,既已拒絕過簽卡,亦沒有同意職員使用信用卡,感到「嗰刻有畀人強姦嘅感覺」、「反抗都無用」,只能簽署。其後職員再以同一手段,迫她簽共36000元的賬單,事主表示職員不停轟炸,她不勝其煩,為求脫身,只好簽署。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ESCC244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