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內地入境者須簽檢疫令 兩小時內到達住所接受隔離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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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本港疫情持續,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宣布,由今日(8日)凌晨0時起,所有從內地入境人士須接受強制隔離14日。衞生防護中心Facebook專頁有帖文稱,從內地回港的人士會收到衞生署發出的檢疫令,如在港有住址,即居所或酒店,將能自行通過入境及海關檢查,他們須於兩小時內到達檢疫令上的指定地點。如違反檢疫令,可被罰款2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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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宣布,將向所有內地入境人士,包括港人及內地人士均須強制檢疫隔離14天。措施將於今日凌晨起推行,所有由內地入境人士需要簽署強制檢疫令,填寫居住地址及電話號碼,若入境者非香港居民,可填寫酒店地址,或將會入住親友家居地址,但仍需得到政府授權人士同意;若在港沒有居所或未能提供地址,政府會安排入住臨時住宿設施,即禁閉式營地設施。
如違反檢疫令 可監禁六個月
衞生防護中心Facebook專頁有帖文稱,從內地回港的人士會收到衞生署發出的檢疫令,如在港有住址,即居所或酒店,將能自行通過入境及海關檢查,他們須於兩小時內到達檢疫令上的指定地點,並在該處強制隔離14日。衞生防護中心表示,強制檢疫期間,如果接受檢疫人士無法安排日常所需,政府部門會盡力提供協助。政府人員會突擊檢查、或致電受檢人士,確定有關人士留在居所。如果違反檢疫令,可被罰款2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