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美孚涉襲警男求減宵禁時間 官:疫情期間應減少外出
有美孚一帶居民不滿區內的饒宗頤文化館的旅館「翠雅山房」將被用作隔離營,於上周日在區內抗議。兩名涉堵路的男子,涉被警員拘捕時襲警。兩人今(5日)被押至粉嶺法院提堂,暫時均毋須答辯,並獲准保釋,但期間不可踏入港鐵美孚站A出口外,和饒宗頤文化館。其中一名被告稱所屬足球隊要練習,求縮短宵禁時間,裁判官直言,疫情期間應減少外出。
兩名男被告:李佳俊(18歲,學生)和陳曉陽(24歲,文員)。他們今被帶入法庭時均戴上口罩,而李的頭頂右邊位置則貼上紗布。據悉,他被捕時遭警員打傷,頭頂位置縫了三針。
兩人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襲警共兩罪。控罪指李於本年2月2日,在港鐵美孚站A出口外用障礙物堵路,並襲擊警員X。而陳則被控於同日,在長沙灣美荔道和荔枝角道交界用障礙物堵路,並襲擊警司X。
當日有人用垃圾箱堵路
據了解,案發時有人用大型垃圾箱等堵路,兩名被告被警員制服時涉襲警,李被指拳打警員的咀。
控方庭上申請把案件押後,以讓警方進一步調查。控方不反對讓兩名被告保釋,但要求被告需遵守禁足令和宵禁令。控方要求,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可進入美孚3期百老匯街至港鐵美孚站A出口的位置,以及饒宗頤文化館和翠雅山房。
稱需踢波求縮減宵禁時間
李佳俊的代表大律師則要求,李的宵禁令時間由晚上10時至6時,而非控方提出的由晚上8時開始。辯方指李為葵青區足球隊成員,或會晚上8至9時左右練習。裁判官反問,指根據現時的疫情,被告是否應減少外出。
裁判官最終准兩名以5千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和干擾證人。此外,兩人亦需遵守禁足令和宵禁令。兩人的宵禁時間同為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6時,但陳因工作關係,裁判官准他於星期一至五,在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宵禁。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4月1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
投訴曾被袋套頭毆打
此外,陳曉陽的代表大律師投訴,警員拘捕時使用過分武力,又在警署內用袋套住陳的頭再遭毆打。此外,陳亦遭威嚇「唔好投訴,唔好搵律師,除非你之後都唔出黎,唔係一定搵到你。」
裁判官稱非監警會成員,質疑是否應知悉相關投訴。惟辯方指日後審訊或會涉及相關投訴,認為裁判官應記錄在案。
案件編號:FLCC363、36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