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後共拘955人 近半數已釋放

撰文:鄧麗婷 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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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佔中後共拘捕955人,471人在調查後釋放。

民主黨議員劉慧卿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問及七警涉毆打示威者及朱經緯涉以警棍打途人的個案,怒斥事件「拖得太耐」,直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護短。盧回應指,自己在事件上並無徇私,強調是公平、公正、一視同仁,並跟足程序處理。

 

社民連梁國雄同樣不滿警方處理七警及朱經緯事件太慢,認為浪費了很多時間,並指警方應該加快尋找李波。有議員問及佔中事件的調查情況,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羅夢雄表示,去年3月已完成整個調查,佔中後共拘捕955人,其中216人已經司法處理,471人在調查後釋放,另外,有267人正等候律政司意見。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中,有115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經審訊後獲判無罪釋放有31人;獲控方撤銷控罪有17人;一人在等候審訊期間逝世,案件終止審訊。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的人士涉及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非法集結、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等。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其後在記者會上表示,不同意近半數人士被釋放,是反映警方有「濫捕」的情況,因為警方拘捕市民時有既定標準,而律政司及法庭方面則各自有另一套標準,因此不能證明警員執法時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