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菲律賓禁菲傭來港 港府允延長外傭合約有效期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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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菲律賓日前實施旅遊禁令,宣布禁止外國人經內地、香港及澳門入境,以及禁止其國民前往上述三地,部分菲傭無法來港履新,行程受到延誤。
港府今(4日)公布,處理受影響的僱主申請時,將彈性安排延長該些僱主與其即將離任的外傭的合約有效期限,容許延長合約最多至本年5月31日,即時生效。港府又強調,一直與菲律賓總領事館緊密聯繫,已向對方清楚表明應盡快取消臨時禁令,亦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並在有需要時檢討有關彈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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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延長合約至5月底 須3月底前申請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15(a)項,僱主可在僱傭雙方同意及在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長批准下,修改標準僱傭合約第2項延長外傭的僱用期不多於一個月。如欲延長合約多於一個月,則須先獲勞工處處長同意。
 
發言人續說,為方便該些有需要延長現有外傭合約多於一個月的家庭,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讓所有在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可在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修改標準僱傭合約第2項的合約有效期,延長合約最多至本年5月31日。在上述情況下,僱主及外傭可直接向入境處處長提出延長逗留申請。收到申請後,入境處在決定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會按既定程序及政策處理。有需要的僱主可在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向入境處遞交延長外傭逗留期限的申請。

政府發言人續指,期望這項彈性安排能協助受事件影響的家庭,讓他們能暫時繼續聘用其現任外傭,以等待已聘請或計劃聘請的新外傭在菲律賓政府取消禁令後履新。

有關延長外傭逗留期限的申請可於辦公時間直接交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外籍家庭傭工組,或透過郵遞方式遞交。遞交申請的所需文件如下:
 
-由外傭填妥及簽署的《從外國受聘來港家庭傭工簽證/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ID988A);
-僱主及外傭現有的標準僱傭合約正本(ID407)(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請提供副本),當中在第四頁頁尾訂明有關延長合約期的修改條款,並由雙方簽署作實;
-僱主簽署的確認信,說明延長合約期的原因;
-外傭的旅行證件(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請提供副本);
-簽證費用2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