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取九旬婦5萬電騙款囚40月 官:沒良心的人才會欺騙婆婆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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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柏興在區域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九旬老婦接到電騙電話,以為兒子為朋友做擔保後被追債,更被債主毆打,遂按騙徒指示,將5萬元放入膠袋及棄置垃圾桶,其後得悉兒子無事,仍不想報警,但兒子看電視得知同類騙案,決定向警方求助。碰巧警方在另一同類案件中拘捕一名負責收款的內地男子,並發現與老婦受騙的案件有關。該內地男子今早在區域法院認罪,並稱他只是「駁腳」,法官沈小時判刑時直言,只有無良心的人才會欺騙婆婆,又嚴斥騙徒行為極之卑鄙,沒有良心,判被告入獄40月。

被告林柏興(26歲)承認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共兩罪。辯方求情指,無業的被告受朋友指使犯案,並向警方承認只作跑腿,及保證不會重犯,又指同情婆婆被騙。

官指同類案件普遍 加刑三分一

惟法官沈小民對被告聲稱同情婆婆的說法表示懷疑,又嚴斥騙徒針對長者容易相信他人,及關心家人的心態而騙取金錢,嚴斥騙徒行為極之卑鄙,是邪惡的人,沒有良心,無道德可言,只有惡毒的意念。

沈官又指,案中騙款雖只涉5萬,但對92歲的老人而言,這筆錢可能是一生的積蓄,只有沒有良心的人才會騙去婆婆的金錢,又引述控方的數據指,電話騙案的數字,去年電話騙案的騙款高達3億1千多元,而截至今年頭8個月,已錄得1億2千多元,考慮罪行普遍性及對社區受損程度大,認為應予以加刑三分之一至總刑期為40月。

男事主與騙徒通話時往警署報案並成功破案

案情指,今年5月23曰,92歲的女事主鄧瑞葵接到電話指,其子為朋友作擔保,借款20萬,因朋友無力還款而被債主毆打,並向她索款以釋放其子。老婦擔心兒子安危,最終按騙徒指示將5萬元放入膠袋及棄置垃圾桶。老婦其後聯絡兒子,惟兒子指從沒做擔保人,但老婦以為兒子只是不想承認,故沒有報警,兒子最終看到新聞指警方拘捕到與電話行騙有關的疑犯才報警求助。

翌日,騙徒再致電另一男事主莊偉國(60歲),一個自稱是他的兒子高呼求救,聲稱被人打至流血,及要求贖金30萬,莊期間一直與騙徒保持通話,並前往警署報到,便衣警趁事主交錢時把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稱「我駁腳㗎咋」,並與警方會面下稱,其友人「大三元」叫他到香港收錢,並給予他1500來港。

案件編號:DCCC6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