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兩男運載6枚汽油彈 聲稱對朋友忠誠未問因由 囚12及14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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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8月元朗一帶就一單失踪人口事調查時,發現一部可疑車輛,並有3名穿黑衣及黑頭套男子,警員上前截查時,3男嘗試逃走及換裝,但仍遭警方截獲,並發現3男所用的一部七人車上有6枚汽油彈。其中一名持雙程證男子及一名居深圳的港人,今(9日)在粉嶺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藏攻擊性武器罪,他們求情時稱只為「幫朋友」運送,因忠誠而沒有追問因由。裁判官指雖然有關物品並未做成傷亡,但汽油彈始終存在危險性,判2人入獄12及14月。

持雙程證的被告李金朋,被判入獄12月:居深圳的港人被告程偉明,則被判入獄14月。(資料圖片)

3可疑男子均穿黑衣及載黑頭套

兩名被告:李金朋,35歲,持雙程證來港,報稱商人:程偉明,61歲,居於深的港商。他們同被控於去年8月15日,在青山公路屏山段朗逸豪園外,管有6枚汽油彈。

控方情指,案發當日凌晨一時許,警方當時就一宗「失踪人口」事件,到案發地點一帶時見一部可疑的黑色七人車,車尾箱打開,車旁有3名穿黑衣及戴黑頭套男子。

被追捕時即換裝除頭套

警方即上前調查,但3男即逃跑,並一邊除下頭套,程逃走不遠後被捕,另兩男繼續跑,並脫下黑色上衣,李換裝成紅色衫,另一男則穿淺藍衣服,但在逃走約1公里範圍內被捕。

汽油彈在車上跌出

警車上的攝錄器拍到警員往追捕時,該七人車突然駛走,因當時車尾箱打開,一個裝有個啤酒瓶的紙箱跌落地,其中五瓶樽口有布條,內有易燃液體,另一個瓶被打破,該瓶亦插有布條及似裝有易燃液。經化驗後證實該些瓶內裝有汽油。

警方當晚共拘捕三名男子,除本案兩名被告外,另一名男子獲警方保釋候查,期間未有依期向警署報到,而七人車上的司機,則成功逃脫。

稱對朋友忠誠未問運送原因

辯方指,兩名被告均為商人,李在內地經營餐館,程則從事貿易生意,程過去曾有案底,但已是1992年的事。兩人均稱是「幫朋友」,並出於對朋友的忠誠,故沒有問運送汽油彈的因由,承認未有經深思熟慮,行為不當。

蘇官判刑指,雖然事件沒有造成傷亡,但不可忽略其潛在危險性,一旦有實際傷亡,須轉介至更高級別法院審理。蘇官考慮到兩人認罪,最終判李入獄12個月,程則入獄14個月。

案件編號:FLCC37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