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主婦認衝動向記者批㬹及起飛腳 離庭再大罵「黑記」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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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婦人在去年6月中環撐警大會,襲擊記者及拍打記者鏡頭,她今(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律師求情時指,她因一時憤怒而犯案,之後會控制情緒,亦不會再參加集會,以免引起衝突,裁判官指襲擊造成相當傷勢,押後至1月23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記者追拍被告時,她仍大罵說:「有乜好影啫痴線,成班假記者,精神病,黑記!」

被告鄭麗芳,61歲,報稱家庭主婦,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6月30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2號公眾入口外襲擊一名姓周及一名姓陳的記者。

向記者批㬹及起飛腳

案情指,鄭與一眾撐警人士參加去年6月30日的集會, 期間在立法會大樓外指罵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鄭拍打記者周峻峯的鏡頭3次,記者陳淑霞阻止,鄭就以右手手㬹批向周的左邊鎖骨,又用右腿打陳的左邊大腿。她警誡下承認襲擊。

求情稱不會再參加集會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女兒即將生產,她是女兒唯一照顧者,亦要照顧一歲半的外孫。她因一時憤怒而犯案,之後會控制情緒,亦不會參加集會,以免引起衝突,希望以非監禁形式處理。

裁判官林子勤指襲擊造成相當傷勢,將案件押後至1月23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惟她離庭時見有記者追訪時,仍有大罵說:「有乜好影啫黐線,成班假記者,精神病,黑記!」

案件編號:ESCC00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