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教大講師與理大生涉藏弩及鐵蓮花 與另7被告提堂
民陣於周三(1日)在銅鑼灣發起元旦大遊行,期間港島多區發生警民衝突,9名示威者涉藏有鐵蓮花、鐵蒺藜、弩及摺刀等工具,當中包括教大講師、理大學生及未成年學生等,被控管有作非法用途工具及攻擊性武器等罪,今(3日)分成9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當中8名被告以1千元至2萬元現金保釋,惟藏有鐵蓮花的被告則不獲保釋,案件押至2月27日至3月26日再訊。
全部被控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
被告許翹灝(19歲,侍應);林子龍(19歲,侍應);岑嘉林(37歲,大學講師);任浚銘(19歲,學生);姓陳17歲學生;陳景勝(27歲,無業);劉傑寧(24歲,侍應);曾朗軒(19歲,地盤工人);馮志強(39歲,電工)。
全部被告均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另外;任浚銘另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及陳景勝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中兩人今穿上灰色上衣及拖鞋上庭。
理大生涉藏鐵蓮花被拒保釋
19歲報稱學生的被告任浚銘,涉管有違禁武器罪,指他涉藏有一個自製鐵蓮花及95個鐵蒺藜,控方庭上指,該「鐵蓮花」雖不是傳統樣式,但使用方式一樣;惟辯方指該「鐵蓮花」只是以膠管及4支鐵釘組成的工具。他又指被告為理工大學生物醫學工程系二年級生,平日亦有幫教授任研究助理。林子勤裁判官考慮控罪性質,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押至2月28日再訊。
教大講師擁有博士學位
另一被告岑嘉林為教育大學客席講師,他涉在灣仔胡忠大廈外管有一個自製弩、20枝尖木棒及2枝木棒。辯方指,被告從12歲來港讀書及就業,亦擁有博士學位,涉案物品僅從其背包搜出,並非作非法用途。林官批准他以2萬元現金保釋,期間每天須向警方報到、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港。
17歲被告是應屆文憑試考生
當中還有一個17歲學生被告,他被控在灣仔金聯商業中心外,管有一把鎚、鎅刀、一支裝有不明液體及白色粉末的膠樽、一個打火機及伸縮行山杖。控方指他疑用石頭扔向水炮車,警方搜身發現該膠樽帶有汽油味。
辯方稱該液體為天拿水,被告為中六生,正準備文憑試,擔心還押會影響其學業,其母親為小學教師。林官批准他以6千元現金保釋,期間須向警方報到及遵守宵禁令。
其餘被告以1千元至2萬元現金保釋,案件押至2月27日至3月26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0026-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