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房屋署編配議員辦事處不公 聯名承租變相可指定繼承者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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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於轄下的公共屋邨將合適單位租予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供其作辦事處之用。申訴專員公署接獲個別議員意見,指相關的編配機制不公,署方就此作主動調查,並於今日(12日)發表報告。
報告中提及,聯名租用辦事處的安排導致出現「承繼租賃權」的漏洞,令議員能夠繞過房屋署的編配機制,令人感覺有欠公平。署方建議房屋署應適時檢視編配安排,並考慮將屋邨內閒置空間改作辦事處用途。

申訴專員公署就房屋署轄下議員辦事處的編配機制發表主動調查報告。(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就房屋署轄下議員辦事處的編配機制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有議員質疑署方現行的編配機制不公,有議員即使已成功租用辦事處,仍可憑其組別較高的優次,再租用其他空置辦事處。署方亦接獲有關就議員聯名租用辦事處的投訴,指即使其中一名議員因各項原因退租,另一名可繼續租用,變相令原本承租人可按意願選擇辦事處的「承繼者」。

聯名承租現漏洞 致議員繞過編配機制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經調查後認為有關「承繼租賃權」的安排存有漏洞,令議員能夠繞過房屋署的編配機制,容易予人有欠公平的感覺。因應署方的建議,房屋署已就有關安排作出修訂,將聯名承租的議員分為主租戶及附屬租戶兩類。當主租戶於租賃期內退租或未能連任,附屬租戶只可保留辦事處至其任期屆滿,其後房屋署將就單位重新作申請。新安排將適用於2019年4月1日或之後所接獲的新租用議員辦事處之申請,以及於現有租約下要求加減聯名承租人或作其他更改的申請。此外,署方發現辦事處的租約未有就營運用途訂立具體規限條款。

圖為2016年工聯會王國興位於小西灣邨的議員辦事處。(資料圖片)

編配機制無不公情況 應適時檢視

申訴專員公署稱,房屋署的編配機制考慮不同組別議員的需求和限制,其安排大致適切。至於有指機制有利於較高優次組別的地方直選立法會議員租用多間議員辦事處,署方認為有關情況不明顯,於現屆任期內只有三宗,無充份證據顯示現行機制造成編配不公的情況。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房屋署應繼續適時檢視編配辦事處的安排,並在有需要時作出修訂。

署方認為長遠而言,房屋署應研究增加辦事處的供應,包括將部分位置適合的儲物室或閒置空間改作議員辦事處,並建議定期檢視現有議員辦事處的情況,按需求及實際情況積極考慮進行可行性研究,將長期空置的議員辦事處用作其他用途,以善用資源。

申訴專員建議房屋署於公共屋邨內的閒置空間增設辦事處。(資料圖片)

根據報告內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房屋署在189個屋邨內設有334間議員辦事處;而截至今年5月31日,房屋署的議員辦事處的出租率超過96%,仍有13間空置的議員辦事處可供租用。

而根據現行的編配機制,房屋署編配議員辦事處的優次為:

1)所屬區議會選區民選區議員;
2)所屬區議會的其他區議員;
3)立法會所屬地方選區的議員;及
4)循功能界別當選的立法會議員。

現時有八成或以上、屬於上述組別的議員成功獲編配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