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數比賽團被迫聽導遊講養鬼仔 教育中心經理認不乎商品說明罰款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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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經理去年舉辦一個奧數比賽的泰國旅行團,惟學生與家長到步後,卻被迫聽導遊分享「養鬼仔」。有5名參加者事後發現旅程安排與邀請函所述情況有異,疑中心經理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並向海關舉報,經調查後發現該團並非由信中提及的旅行社承認。教育中心的經理因而被票控,他今(27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並稱一時疏忽,非存心騙人,裁判官判他罰款合共罰款2萬5千元,另須賠償事主93450元,及需自簽2千元守行為1年。
被告葉朱慶,40歲,是香港奧協有關公司的總經理,被控於去年5月22日,在九龍彌敦道安利大廈4樓,向5人提供服務,即於同年8月2日至7日期間,到泰國曼谷連旅程安排的套票,包括參加「2018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並訛稱會安排由領有牌照的旅行代理商金潤國際旅運有限公司承辦,惟最終服務與其說明不乎,葉承認全部5張傳票。
參加者未獲金潤職員接待
控方案情指,海關接到5個投訴,指有關人等參與一個由奧協舉辦參與奧數比賽的泰國6天旅行團,其邀請信寫明會由註冊旅行社金潤承辦。5名投訴人收到邀請信後,與親友一同參加,惟他們於去年8月出發時到機場辦理登機手續至整個旅程中,均沒有得到金潤職員的接待。
金潤一名董事只在社交場合見過葉
海關接到投訴後曾到金潤調查,金潤的一名董事稱,去年5至6月曾在一社交場合見過葉,葉有問過泰國旅行團的事,之後已沒有再與葉聯絡,亦沒有承辦該旅行團。
海關事後到香港奧協搜查,發現涉案旅行團的邀請函上有金潤承辦的字眼,惟行程表及收據上卻指是深圳市運通商旅國際旅行社承辦。葉受查時承認,他獲奧協授權向參加者發出邀請信。海關最後發5張傳票指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辯方求情時指葉沒有威迫顧客參加該旅行團,其案件並非同類案最差的一種。
案件編號:KCCC 226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