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兼職女記者被控暴動准保釋 投訴警方延遲醫療服務近18小時
反修例風波未有平息,本周一(18日)香港理工大學一批示威者和警方發生激烈衝突,警方包圍理工大學,其後大批示威者欲營救被困理大的學生,再與警方發生衝突,先後有逾200人被控暴動罪。
今日(23日)再有一名香港電台兼職女記者及一名任職運輸業男子,被控本周一(18日)於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兩人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9日。該女記者經律師投訴指,被捕後警方未有警誡下就作出提問,又延遲醫療服務近18小時;惟裁判官認為此事涉及其他司法程序,與本案無關。
今日(23日)一名香港電台兼職記者朱梓瑩(20歲)及一名任職運輸業的男子柯俊明(23歲),被控本周一(18日)於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兩人昨日出院後,今早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應訊,控方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9日。
兩人今日毋須答辯,惟控方建議要交1000至5000元保釋金、住在報稱地址、不可離境、交出所有有效的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且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投訴警方延遲醫療服務近18小時
其中,案中女被告港台兼職記者朱梓瑩,為嶺南大學學生。朱梓瑩透過律師投訴,指被捕後警方未有警誡下就作出提問,又延遲醫療服務近18小時。朱梓瑩昨日下午4時出院後被帶往將軍澳警署,今早再被帶上法庭。她質疑警方及控方無視法庭命令,希望法庭能記錄在案。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在正常程序下,被告出院後應盡快帶上法庭,惟亦要考慮到法庭的辦公時間。羅德泉認為此投訴與本案無關,牽涉其他司法程序,故不解此投訴有何作用。
港台:拘留當日非上班日
香港電台指,朱梓瑩是港台新聞部兼職記者。最近一次出勤是11月9日。她被拘留當天並非她的上班日,港台新聞部是在翌日,即11月19日早上接獲她被捕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