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長兒子非禮師妹罪成 官指血氣方剛把持不住 判感化1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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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長的兒子,被指3年前的開學日造訪同校未成年師妹時,企圖強姦師妹,又迫師妹口交及乳交。被告早前被裁定企圖強姦罪脫,但非禮罪成立。高院法官今(1日)判刑時指,從被告和師妹的WhatsApp內容可見,兩人均對性好奇,並嘗試探索。法官又指,血氣方剛的被告,面對不斷挑逗,終把持不住犯案,認為他已得到教訓,可網開一面,遂判他感化令12個月。

現年21歲的男被告,被裁定企圖強姦低他一級的同校師妹不成立,但非禮罪成。(資料圖片

現年21歲的陳姓被告,原被控於2016年9月1日,在小西灣某單位企圖強姦X(案發時14歲)。而陪審團早前裁定該罪不成立,但裁定他一項非禮罪成。

父母後悔未給予足夠性教育

法官今判刑時透露,被告的雙親在求情信中,形容被告內向。他們對兒子犯案感訝異,後悔未給予兒子足夠的性教育。法官又引述被告的感化報告,感化官指被告背景良好,獲家人支持,相信他很大可能洗心革面,建議12個月的感化令。

官指被告與事主短訊內容露骨

法官又指,根據被告和X在案發時的WhatsApp內容,兩人對性均感好奇,充滿幻想,並嘗試探索。法官直指內容露骨,令人咋舌。而被告非沒有守法意識,他曾向未成年的X要求發生性行為,要付上刑責。

被告面對不斷挑逗把持不住

法官又認為,當時正血氣方剛的被告,面對不斷挑逗,終一時衝動,把持不住犯案。惟法官指被告罪成後遭還押,已嚐鐵窗生涯,認為他已得到教訓,重犯機會不高。法官認為可對他網開一面,予以輕判,遂判處感化令。

事主案發時14歲

案情指,被告和X在案發時分別18和14歲,在同一中學就讀中五和中四。被告、X和另外三名朋友在案發日,相約到X的住所玩。不過被告在其他朋友離開後,在單位內非禮X,包括摸X的胸、指插對方下體。此外,他又捉X的手摸他的陽具,以及叫X替他口交和乳交。X事後向社工透露事件,社工再告知X的母親。

事主曾認暗戀被告

而X在早前審訊中承認,曾暗戀被告,但不滿被告對兩人的感情一直拖拖拉拉。她又承認在WhatsApp中向對方表示「我都唔介意幫你破處。」和「在唔破我既處女膜的情況下,用手指去探。」等。

案件編號:HCCC1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