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的士司機認連揮13拳 官指無衝突下動粗 判囚5個半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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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於本年7月路經牛頭角淘大花園對出橋底「連儂牆」時,因撕毀牆上的紙張而與他人生糾紛,其間涉拳打六旬翁面部,又疑對另一上前阻止的男子連環揮13拳。的士司機今(25日)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即使無人對被告動粗,他仍出手施襲,遂判被告即時入獄5個半月。

受牆上印有政見的紙張刺激

被告黃堅海(46歲,的士司機)承認於7月11日在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李真光及麥世傑。

案情指,被告凌晨行過案發地點,被牆上印有政見的紙張刺激,出手撕紙,被十多名市民阻止及圍罵。其間被告拳打李姓事主的面部,令其跌倒。旁人圍著被告以阻止他逃走,惟被告再對另一事主的臉揮13拳。他在警誡下稱當時喝了很多酒,一時衝犯案,感到後悔。

被告黃堅海(前)今被判囚5個半月。(資料圖片)

求情稱生意受堵路影響

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意受堵路影響,下跌三成。他見多人聚於案發處,阻塞行人路,又想起收入減少,罵了數句髒話便遭圍住。

裁判官查看錄影,指雙方無衝突下,被告突然出手,即使無人對他動粗,他仍不理勸阻,繼續施襲。裁判官形容事主無嚴重傷勢實屬萬幸,並指被告就算受酒精影響,也不該隨意洩憤,他需為此承擔法律責任,最終判囚5個半月。

案件編號:KTCC14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