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跨境貨運商前物流主管欺詐罪 涉誇大分判商托運單泊車費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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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訴一名跨境貨運服務公司前物流主管,控告他涉嫌誇大分判商呈交的托運單上所列出的泊車費,以詐騙該跨境貨運服務公司服務費6,200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二(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控一名物流主管欺詐罪。(資料圖片)

被告周志揚(42歲),旭暉空運國際有限公司前物流主管,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該公司為其客戶提供跨境貨運服務,案發時,被告負責挑選承辦商承接旭暉的訂單,而承辦商亦會將旭暉的訂單再外判予分判商處理。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10月1日至11月16日期間,向旭暉訛稱31張由一個分判商發出的托運單,上面顯示的服務費總額確實由該分判商所招致。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致使及誘使旭暉就該等托運單,向一個承辦商發出一張用作支付相關費用的支票,而導致旭暉蒙受不利。每張托運單上顯示的泊車費均涉嫌被誇大200元,誇大總數合共6200元。旭暉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