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涉在特首辦外牆噴漆受審 官著控方考慮其他方式處理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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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有人涉嫌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外牆以白色噴漆噴上「鄭月娥包庇凶犯 葵涌醫院傷天害理」字句。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一名86歲老翁並控以刑事毀壞罪,案件原定今日在東區法院開審,惟裁判官參閱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後,詢問主控官會否考慮撤銷起訴,並考慮以其他形式處理。主控官稱需要與律政司商討,裁判官准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提訊。

86歲被告黃林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呂樂謙攝)

被告黃林,86歲,無業,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在去年11月19日在金鐘行政長官辦公室4號閘外損壞外牆。

案件原訂今日開審,控方準備傳召6位證人作供。惟主審裁判官劉仲文閱畢被告的兩份精神科報告後,考慮到被告的年齡和精神科病歷,詢問控方會否考慮撤銷控訴,改以其他方法處理。

控方開首時解釋,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均稱他適合答辯,但休庭時向律政司索取初步建議後,決定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待控方能詳細研究該兩份精神科報告再作決定。劉官亦批准申請,同時准許被告繼續以現金100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ESCC 15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