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19】關注低收入團體:應一年一檢在職家庭津貼金額
立法會將於下周三(16日)復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將於當日到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多個關注低收入家庭的團體,今日(11日)就在職家庭津貼(職津)提出建議。
按照現時規定,申請職津的工時門檻為每月最少144小時,而職津與兒童津貼掛鉤,當申請者因工時不足,兒童津貼亦無法獲批;團體建議兒童津貼與職津工時要求脫鉤,保障兒童基本權益。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神愛關懷中心、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觀塘關注基層聯盟、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張超雄議員辦事處、邵家臻議員辦事處今日(11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就在職家庭津貼(職津)提出建議。
兒童權益兒童津貼應和職津脫鉤
根據現行規定,在職家庭津貼與兒童津貼掛鉤,如父母當月未能符合職津標準,而不獲職津資助,兒童津貼亦不會發放。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吳堃廉指,兒童權利不應與父母的工作掛鉤,政府應獨立考慮兒童津貼的發放。
兒童津貼和學生資助合併申請
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神愛關懷中心代表何汝瑛指,由於領取全額學生資助書簿津貼的門檻較職津兒童津貼為高;建議政府將學生資助和在職家庭津貼的兒童津貼合併,為領取全額學生資助而未能領取職津兒童津貼的學生,提供每月1000元的資助。
何又指,上年4月1日至今年2月28日期間,成功獲批兒童津貼的申請宗數為65,683宗,遠低於現時領取學生資助書書簿津貼的243,822 名學生。何又估計,以領取全額學生資助的13.7萬學生人數計算,每月發放1000元,政府每年支出為16億元。
降低最低工時門檻至每月72小時
團體指出,現行的在職家庭津貼,對零散工的狀況仍然忽視,而近年基層工種散工化情況嚴重,開工不足的工友為數不少,但現時基本津貼、中額津貼、高額津貼的工時要求分別為最少144小時、168小時、192小時,工時門檻過高令部分工友得不到保障。而即使政府容許申請家庭合併工時,但直到現時為止,只有1158戶家庭經合併工作而成功申請津貼。團體認為,應降低各水平津貼的工時門檻至每月72小時、108小時及144小時,與申請交通津貼的門檻看齊。
同時,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組織幹事張展翹指,現時職津申請手續繁複,從事散工的工友往往難以提供申請所需的工時證明,導致不不少人「從申請程序上都已經打了退堂鼓」。故團體建議政府容許申請人自行申報工時及入息,局方有需要時再做抽樣檢查。
搬運工工傷無工開 無法獲批職津
育有3位小朋友的董女士指,她的丈夫從事搬運散工,惟6月至今,其丈夫因工傷無法工作,無法申請在職家庭津貼,令董女士「頭好痛」;董女士又指,以往丈夫亦曾因工時不足而無法獲批職津。
她指,以往丈夫工作平均每月能賺取1.5萬元,除能獲批職津外,每位孩子能得到每月1000元的兒童津貼;而現時只能靠積蓄生活,「買餸都要特價先去買」。董女士期望政府單獨發放兒童津貼,以保障孩子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