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上訴】就刑期上訴 數百支持者到場聲援、旁聽
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於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最終梁承認襲警罪,並於2018年6月因一項暴動和一項襲警罪,暴動罪被判監6年,襲警罪則被判囚1年,兩罪同期執行,當時律師預計梁2022年1月出刑滿出獄。
梁天琦與另外兩名同案被告盧建民及黃家駒就刑期提出上訴,三人案件同於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審訊,有市民一早前往法院排隊取籌旁聽,以及到場聲援。在早上約9時,高等法院外已有過百名身穿黑衣、戴口罩的支持者聚集,部份人不時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
到大約下午1時半,即法官宣布散庭後,數百名聲援者聚集於高等法院囚車出入處,塞滿兩旁的金鐘道,部分人更站出馬路及電車路。直到大約下午4時15分,當三人都先後經囚車離開後,聲援人士方逐漸散去。
大約早上9時,高等法院外已有過百名身穿黑衣、戴口罩的市民聲援,有人手持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大型黑色直幡,亦有人手持梁的肖像到場。現場有示威者唱樂隊Beyond《十八》一歌,梁天琦曾於紀錄片《地厚天高》中,自彈自唱該歌。直到9時半,即開庭時,聲援人士開始在高院一帶坐下休息。
代表大律師駱應淦:原審法官判刑不公
梁天琦的代表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稱,梁放棄就定罪上訴,只會就減刑提出申請。駱提出數項減刑理據,包括指梁只被裁定亞皆老街的衝突暴動罪成,惟原審法官判刑時,指梁同時需就砵蘭街的事件負上責任,就此駱認為對梁不公平;駱又提到,部分當晚發生的事情,包括縱火事件,是在梁被捕後才發生,認為量刑上有不穩當之處。上訴庭法官之後押後裁決。梁天琦在被帶離法庭前,有向旁聽人士揮手。
▼梁天琦出席高院刑期上訴▼
懲教署職員承諾囚車出來時通知支持者
在上訴庭法官押後裁決,宣告退庭後,聲援人士聚集於高院囚車出入處外,到下午1時30半,已有數百人聚集,人潮塞滿旁邊行人路,部分人更站出馬路。有懲教署職員呼籲,聲援人士先上回行人路,並指接載梁天琦的囚車暫時未離開。該職員又承諾,囚車離開前會先通知;聲援人士亦答應上回行人路。
等候囚車離開期間,聲援人士再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人,抗爭」等口號,之後又全場合唱《十八》。
到大約2時55分,接載梁天琦的囚車緩緩駛出,離開高院,聲援人士亦徒步追隨囚車,走出馬路跟隨一小段路,沿途高叫口號,期間並無發生衝突,之後亦走回行人路。警方並無派員維持交通,只有懲教職員協助開路。
大約4時15分,再有囚車離開,梁天琦、盧建民、黃家駒等人亦已全數乘坐囚車先後離開,聲援人士亦逐漸和平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