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記者中燃燒彈 港台工會:嚴厲譴責傷及記者暴力行為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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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禁蒙面法》周六(5日)起正式生效,連日來多區爆發激烈示威衝突,其中《香港電台》記者昨(6日)傍晚在灣仔採訪期間,更遭燃燒彈擊中。
港台工會今(7日)於發表聲明,指涉事記者面部灼傷,須送院治理;另於今月初亦分別有兩名同事採訪時受傷,包括右眼角疑中彈,即時紅腫,另有攝影師腳部疑中彈受傷。
工會嚴厲譴責任何傷及記者的暴力行為,認為會削弱公眾知情權,嚴重干預新聞自由,又質疑政府未有汲取修例爭議教訓,推出禁蒙面法,令衝突進一步升溫。

昨日有多名記者被燃燒彈擊中,一度著火,幾秒後撲滅。(李澤彤攝/資料圖片)

記者被燃燒彈誤擲事件,發生於昨日下午5點50分,現場是灣仔天樂里和軒尼詩道交界,有多名記者被燃燒彈擊中,一度着火,幾秒後撲滅。《香港01》攝影記者當時在現場,拍攝到記者中燃燒彈的相片。

示威者當時正與警方對峙,激進示威者後撤期間,向警方方向投擲數枚燃燒彈,有數名在警方防線前段記者被燃燒彈擲中,其中一名記者頭部、左耳、雨衣一度着火,有其他示威者和記者協助將火撲滅。火勢幾秒後就被熄滅,當時警方防線正在推進。

香港電台發言人同日證實,有記者受傷送院,亦表明嚴厲譴責此等暴力行為,再次期望各方冷靜克制。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今日發表聲明,指連同該誤中燃燒彈記者在內,另有兩位員工於本月1日採訪衝突場面時受傷,包括英文新聞部記者在長沙灣採訪時,右眼角疑中彈受傷,即時紅腫,一度差點未能張開右眼,同日另一名攝影師在太子採訪時腳部則疑中彈受傷。

工會表示,已對受傷同事致以慰問,會提供所需協助,並嚴厲譴責任何傷及記者的暴力行為。工會重申,任何傷害前線新聞工作者的行為,均會削弱公眾知情權,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工會又質疑,政府未有汲取修例爭議教訓,在沒有充份諮詢公衆情況下,試圖繞過立法會推出禁蒙面法,並新增刑事罪行。此舉不但無助解決本港正面對的嚴峻挑戰,更有可能令衝突進一步升溫,促請政府切勿火上加油,並認真回應社會訴求,徹底解決問題。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發表聲明,譴責任何對記者施用暴力的行為。(工會FB截圖)

▼10.6全港多區激烈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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