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涂謹申:法例豁免記者負刑責 惟警有權要求除防具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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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引起的警民衝突不斷,政府在上周五(4日)宣布透過《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上周六凌晨起生效,過去數日觸發新一輪激烈示威。 執業律師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早(7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質疑《禁蒙面法》的執行效果,「部分和理非人士俾條法例激親,逐漸變得激進」。
在《禁蒙面法》生效後,有警員在示威現場要求在場記者脫下防具面罩;涂謹申稱,法例能豁免記者負上刑責,但警察仍然有權要求記者工作時脫下防具。
涂謹申認為政府急推《禁蒙面法》觸怒大批市民,令過去數天的示威活動變得暴力,「一部分和理非人士依家俾你激親,逐漸變得激進。」他又稱,「政府一過國慶就加強執法,令人感覺好差,效果唔係特別好;前兩日咁多人戴口罩,只係拉咗幾個人,唔理解(《禁蒙面法》)到底有咩用。」他重申政治問題需要政治解決,促請政府應市民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涂謹申說,警員在《禁蒙面法》生效的情況下,「叫人除口罩就好似平時查人身份證咁,唔需要咩證據理由。」至於保安局局安李家超曾稱此法例豁免記者,涂解釋:「記者就唔會拉,但係豁免唔到警察迫記者除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