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教育局提禁戴口罩 中學校長主席:學校不屬公共地方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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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日(4日)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通過《禁止蒙面規例》,並於今日(5日)零時零分生效。教育局昨日下午約3時向全港學校發信,要求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除宗教或健康原因,校內外均不應佩戴口罩,且適用於教職員及校內工作人士。
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今日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指,教育局昨日安排倉卒,提供的範本並不清晰,導致學校被逼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向學生派發家長信。故下周將與教育局召開會議,希望稍後再向學生解說有關法例內容;他又指,蒙面法規管針對公眾地方,惟學校不屬於公共地方,相信法例不會在校內執行,加上校園內戴口罩自沙士後已屬常態。

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學生不屬公共地方,料禁蒙面法不適用於學校。(資料圖片)

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教育局昨日下午3時方派發範本,但學校放學時間為3時半,認為安排倉卒。他續指,教育局提供的範本內容僅列明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但未有包括警方有權要求戴面罩的人除下口罩,倘不遵從亦觸違法。故稍後將與教育局開會,並在下周向學生就法例內容提供更多解說,以免學生誤墜法網。

他又提及,禁蒙面法的規管場所針對公眾地方,惟學校不屬於公共地方,相信法例不會在校內執行。加上,校園內戴口罩自沙士後屬常態,每逢流感高峰期學校亦會免費提供口罩。

輔導教師協會榮譽顧問呼籲 給教育工作者空間

輔導教師協會榮譽顧問何玉芬表示,學校是學習知識的地方,老師職責並不是執法。她分享,以前學生戴口罩均會上前關心問候,惟現時法例生效後,日後見到學生戴口罩,亦不知應否上前問候。她希望,外界應給予教育工作者空間,否則將會令過去努力與學生建立的互信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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