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凱興:被警踢義工獲釋 對警「黃色物件」論感氣憤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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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守護孩子行動」成員在元朗被捕後,被指疑遭多名警員帶到後巷毆打;警方昨在記者會回應稱,根據網上片段只見到「黃色物件」(Yellow Object)。
當晚在場的好鄰舍北區教會堂主任陳凱興透露,當事人已獲保釋並歸家休息,批評警方以黃色物件形容當事人是「當人唔係人」,令人氣憤。他透露或循法律途徑跟進及向警方正式投訴,呼籲目擊事件、有拍到相關片段的市民聯絡提供協助。
上周六(21日)是7.21元朗無差別攻擊兩個月,大批群聚到元朗靜坐表達不滿,事後演變成警民衝突,當中一名「守護孩子行動」成員,在元朗鳳攸北街被捕後,懷疑被多名警員帶到後巷毆打、「包圍腳踢」。
當晚在場的好鄰舍北區教會堂主任陳凱興強調,警方於昨日記者會上以黃色物件(yellow object)形容涉事人,有關說法錯誤。他批評警方「濫用私刑好過分」,強調成員均對警方說法感氣憤「嬲到癲」、認為警方「當人唔係人」。
陳凱興透露,當事人昨日已獲保釋並回家休息。他引述當事人家屬稱,指當事人現時清醒能如常走動,但相信其面對的精神壓力大於身體創傷。被問到當事人是否得悉警方以「黃色物件」形容他,陳凱興直言「暫時未問到」,估計當事人未必知道有關言論。
陳批評,事後曾向多名街坊了解事發經過,從影片中亦聽到有人大叫「警察唔好打人」,相信不少人均目撃事件。他呼籲有相關消息及影片的市民聯絡他們,又指會考慮循法律途徑跟進、以及向警方正式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