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5歲男生涉藏疑混腐蝕液綠茶 保釋期被捕還押看管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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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將16歲男學生,上周「9.21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當日,被警員在屯門交通交匯處被截查,發現他疑藏有經改裝的雨傘、行山杖,及一枝疑混有腐蝕性液體的綠茶等物品,被控以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3日)在屯門法院兒童法庭處理,由於男生早前涉另一案件,裁判官拒絕其保釋,並把男生交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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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現時15歲,但將於在一星期後滿16歲,但法庭最後決定被告下次提堂時,仍會先在少年法庭提訊。
據悉,被告除被搜出疑藏有80厘米長改裝雨傘、55厘米長行山杖,鐳射筆及疑混有腐蝕性液體的綠茶外,亦有面罩、口罩、頭盔及噴漆等物品。控方指,被告在另8月初另一涉示威的案件獲准保釋,他於保釋期間被捕。辯方則指被告並非在警民衝突的現場被捕。惟裁判官最後仍拒絕認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TMCC 700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