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康文署宣佈取消國慶煙花匯演 回歸以來第三次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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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仍未平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18日)公佈,原定於10月1日晚上在維港舉行的國慶煙花匯演將會取消。是1997年回歸至今,第三次取消國慶煙花匯演。
康文署指出,鑑於當前的情況,並基於整體公眾安全的考慮,原定十月一日的國慶煙花匯演將會取消。
回歸以來第三次取消
翻查資料,2014年政府曾因雨傘運動取消國慶煙花;而2013年的國慶煙花,亦因應2012年的國慶日發生南丫海難,事件剛好一周年而取消表演。因此,今次已是第三次取消國慶煙花匯演。
另外,於2018年2月10日,一輛九巴於大埔公路因翻側釀成19死65傷,政府當時亦取消年初二新春煙花匯演。
↓↓2018年國慶煙花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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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贊助今年農曆新年及國慶煙花匯演的世茂集團,對當局取消國慶煙花匯演,表示沒有回應。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今次國慶煙花由贊助商支付,政府提供運作上配合。由於煙花仍未運來香港及未安裝,仍可使用,因此今次毋須進行銷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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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度銷毀已等待發放煙花
除了2013年及2014年國慶煙花取消,2018年的年初二煙花匯演也因過年前發生九巴大埔公路翻車慘劇,臨時取消當年的新年煙花匯演。由於2014年及2018年都是臨時取消,分別有24000枚及28,999枚已裝上躉船的煙花球,在離島海域進行銷毀。